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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大副教授爆姦情 情婦嗆元配:婚外情算什麼
自由時報╱自由時報 2009-04-09 06:00
第三者2度通姦被判刑
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破壞人婚姻的第三者,竟對被害人嗆聲:「婚外情算什麼,目前社會比比皆是。」讓人訝異的是,這句話還是出自高級知識份子口中。

現年48歲的台灣大學哲學系專任副教授杜保瑞,瞞著在一所學院擔任助理教授的葉姓妻子,與之前指導的39歲研究生王素梅發生姦情逾5年,兩人婚外情被葉女發現後,王女竟向葉女說出婚外情算什麼的話,葉女忍無可忍報警捉姦。台北地院昨天依通姦罪將杜某、王女各判3個月徒刑、得易科罰金,緩刑2年。

妻氣質出眾 美女教授

王素梅早在83年間,也因妨害婚姻案被判刑,以易科罰金了事,此次為再犯,但因非5年內再犯,法律規定不算累犯,加上願賠償葉女精神損失100萬元,故獲輕判。

這起婚外情醜聞,源於杜保瑞數年前擔任華梵大學哲學系系主任時,當時王素梅是哲學系在職碩士班研究生,杜保瑞是她的指導教授,杜雖有婚姻、家庭,兩人仍發生不倫戀。

師生口中視為美女教授的葉女,氣質出眾,發覺丈夫疑有婚外情,隱忍許久,直到96年8月才確定此事,同年8月初,杜保瑞從馬來西亞參加研討會回台,數日未返家,8月8日傍晚,葉女到杜的台大研究室,王素梅當場告訴葉女,已和杜某在一起4年,「8月7日還在我家過夜」。王女並向葉女表示,婚外情不算什麼,目前社會比比皆是,讓葉女氣結。

且,自同年10月起,杜保瑞即完全不回家,葉女委託徵信社調查得知杜、王兩人在王位於台大旁的住處居住,去年4月22日與楊姓友人報警捉姦,開門後發現杜穿著休閒褲、T恤,王女穿睡衣,未戴胸罩,胸部清晰可見。

被抓姦後,王女態度退縮,在警局想向葉女道歉,葉女堅提告訴。台北地院開庭時,杜、王女兩人一度推說「不知妨害家庭的意義」,遭承辦庭長李英豪當庭斥為無稽,表示兩人都是高級知識份子,王女還有案底,「誰會相信?」

李英豪後來採信婚外情證據之一,是杜與妻子、王女簽的離婚及賠償同意書,等同承認婚外情,認定有證據能力。

據了解,杜同意賠償葉女960萬元,包括按月給母女5萬元贍養費在內,故亦獲輕判,兩人已離婚。




這個教授以前在念大學時曾是系上的系主任
這則新聞被指名道姓的說出來
感覺好像有點奇怪
還好那時候跟他一點都不熟
虧那時候他敎我們的是做人處事的態度
只能說很諷刺...
誇張


雖然每個人有每個人的隱私
但一定有些部分他處理的並不恰當
傷害了一些人
哲學系教授不能光靠理論吧!
道德的實踐應該更重要

不然哲學只是淤泥而已
灰飛無用
很令人撻伐
念過萬卷書
人生的課題基本的倫理還是學不會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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